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声明(2025-315)
发布日期:2025-02-26
产权人肖桂芝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大连花园口经济区银杏路一段3-4号2-8-2室的庄房权证庄私字第2011000032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现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肖桂芝
发布日期:2025-02-26
产权人肖桂芝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大连花园口经济区银杏路一段3-4号2-8-2室的庄房权证庄私字第2011000032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现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肖桂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