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声明(2025-319)
发布日期:2025-02-26
产权人董春录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步云山乡温泉村干沟屯的庄农房字第3301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因董春录已去世,现由继承人梁桂荣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梁桂荣
发布日期:2025-02-26
产权人董春录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步云山乡温泉村干沟屯的庄农房字第3301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因董春录已去世,现由继承人梁桂荣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梁桂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