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审批手续原件作废声明(2026-468)
发布日期:2026-03-17
不动产权利人高长久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步云山乡谦泰村长太屯的经庄河县土地管理局于1992年5月26日审批新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高长久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高长久
发布日期:2026-03-17
不动产权利人高长久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步云山乡谦泰村长太屯的经庄河县土地管理局于1992年5月26日审批新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高长久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高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