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声明(2025-366)
发布日期:2025-03-06
产权人庄河市房地产管理所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青堆镇花园小区二号商住楼二层3-2-2号的庄房权证庄单子第2003002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现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庄河市房地产管理所
发布日期:2025-03-06
产权人庄河市房地产管理所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青堆镇花园小区二号商住楼二层3-2-2号的庄房权证庄单子第2003002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现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庄河市房地产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