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声明(2025-372)
发布日期:2025-03-06
产权人孟宪玉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吴炉镇吴炉村赵店屯的庄村房执字第0047468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现由继承人赵玉香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赵玉香
发布日期:2025-03-06
产权人孟宪玉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吴炉镇吴炉村赵店屯的庄村房执字第0047468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现由继承人赵玉香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赵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