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注销登记公告(2025-424)
发布日期:2025-03-11
庄河市城建房屋拆迁事务所申请,依据庄河市栗子房镇,栗政函(2025)22号文件要求,现对庄河市栗子房镇核电项目搬迁的产权人为张继业、张荣英两户房照予以注销,产权证号为辽2018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第(08500939)号、辽2021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第(08505873)房屋已动迁完毕。现申请注销。上述不动产无抵押登记,无法院查封,无产权争议。本单位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予以注销。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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