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声明(2025-608)
发布日期:2025-04-01
产权人张学武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长岭镇于屯村于西屯的庄农房字第6104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因张学武已去世,现由继承人宫国荣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宫国荣
发布日期:2025-04-01
产权人张学武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长岭镇于屯村于西屯的庄农房字第6104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因张学武已去世,现由继承人宫国荣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宫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