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审批手续原件作废声明(2026-482)
发布日期:2026-03-19
不动产权利人王永福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光明山镇赵家村洼子屯的经庄河县土地管理委员会于1986年2月1日审批接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王永福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王永福
发布日期:2026-03-19
不动产权利人王永福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光明山镇赵家村洼子屯的经庄河县土地管理委员会于1986年2月1日审批接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王永福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王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