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证丢失作废声明(2025-1224)
发布日期:2025-06-25
不动产权利人辛建军(2102831984****1010),坐落于庄河市将军府一期10-2-501号,建筑面积为143.27平方米的房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抵押贷款,房屋产权证号为辽(2018)庄河市不动产权第08018903号,他项权证号为201808018904号,抵押贷款金额73万元(人民币),抵押期限2013年12月20日至2033年12月20日。因保管不当他项权证丢失,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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