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505)
发布日期:2026-03-2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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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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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房屋面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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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辽(2020)庄河市不动产权第080126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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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巧华 |
住宅 |
210283002002GB00120F****0006 |
庄河市新华街道世纪小区23号1单元3层2号 |
107.68平方米 |
案号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辽0212执1424号和执行裁定书(2025)辽0212执1424号买受人韩春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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