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证丢失作废声明(2026-508)
发布日期:2026-03-24
不动产权利人邓晓武,身份证号(2102831986****703X),坐落于庄河市辽宁省大连市花园口经济区长胜花园小区A31号3单元8层3号的产权,建筑面积为74.5平方米的房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花园口支行按揭贷款,房屋产权证号为大房权证花私字第2014000540号,他项权证号为大房他证花抵字第201500408号,抵押贷款金额19.2万元(人民币),因保管不当,不动产登记证明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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