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庄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大连市政府 | 辽宁省政府 |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热门搜索: 招聘 公积金 环保
X
X

他项权证丢失作废声明(2026-508)

发布日期:2026-03-24

【字号: | |

不动产权利人邓晓武,身份证号(2102831986****703X),坐落于庄河市辽宁省大连市花园口经济区长胜花园小区A31号3单元8层3号的产权,建筑面积为74.5平方米的房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花园口支行按揭贷款,房屋产权证号为大房权证花私字第2014000540号,他项权证号为大房他证花抵字第201500408号,抵押贷款金额19.2万元(人民币),因保管不当,不动产登记证明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

                        2026年3月24日


责编: 张晨义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 【打印】 |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庄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邮编:116400

   
网站标识码:2102830001 辽ICP备12006405号-1 |  辽公网安备 21028302000111号 |  您是第754326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