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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514)

发布日期:2026-03-24

【字号: |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房屋面积

 

备注

48

庄房权证庄私字第201001129

都吉权

住宅

210283001001GB00066F****0054

庄河市城关街道财政委国奥园12号3单元5层01号

84.40平方米

案号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0204执恢876号及裁定书876号之三买受人吕晓惠


责编: 张晨义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 【打印】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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