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注销登记公告(2026-571)
发布日期:2026-03-27
权利人大连京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将坐落于庄河市青堆镇牌坊村东方明珠小区7号1单元5层2号,不动产权证为辽(2024)庄河市不动产权第08001572号,建筑面积99.89平方米,因大连京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将上述产权解除抵押且销售需要,现申请注销。上述不动产无抵押登记,无法院查封,无产权争议。本单位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予以注销,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
声明人:大连京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人:杨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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