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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他项权证作废声明(2025-1780)

发布日期: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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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人周杰坐落于庄河市城关街道建设大厦的面积为31.41平方米的土地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抵押贷款,土地证号为庄国用(2008)第01022号,他项权证号为庄他项(2013)第372号。上述土地证和他项权利证因无法收回,依据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2023)辽0202执恢38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现公告作废。

 

 

            声明人: 华雪玲


责编: 张晨义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 【打印】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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