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注销登记公告(20258-1829)
发布日期:2025-08-12
庄河市兴达房屋拆迁事务所申请,依据庄河市大郑镇政府申请注销函,现对位于庄河市大郑镇潘店村潘店屯产权人潘殿贤产权证号为庄村房执字第0053564号房照予以注销,该房屋已动迁,且房屋已拆除完毕现申请注销。上述不动产无抵押登记,无法院查封,无产权争议。本单位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予以注销。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发布日期:2025-08-12
庄河市兴达房屋拆迁事务所申请,依据庄河市大郑镇政府申请注销函,现对位于庄河市大郑镇潘店村潘店屯产权人潘殿贤产权证号为庄村房执字第0053564号房照予以注销,该房屋已动迁,且房屋已拆除完毕现申请注销。上述不动产无抵押登记,无法院查封,无产权争议。本单位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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