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庄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大连市政府 | 辽宁省政府 |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热门搜索: 招聘 公积金 环保
X
X

法院判决他项公告(2026-608)

发布日期:2026-04-01

【字号: | |

根据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2025)辽0211执恢203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2025)辽0211执恢203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位于庄河市兴达街道前茅委六层房屋过户至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路支行名下。上述房屋他项权证号为200904232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上列房屋他项权利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上列他项产权证作废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


责编: 张晨义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 【打印】 |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庄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邮编:116400

   
网站标识码:2102830001 辽ICP备12006405号-1 |  辽公网安备 21028302000111号 |  您是第577940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