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5-2103)
发布日期:2025-08-2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房屋面积 |
备注 |
|
25 |
辽(2023)庄河市不动产权第08018449、08018448号 |
李国杭 |
住宅 |
210283001003GB00028F****030 |
庄河市城关街道阳光委江山御璟小区7号2单元2层2号 |
120.24平方米 |
案号庄河市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辽0283执恢271号和裁定书(2025)辽0283执恢271号买受人王起英 |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庄河
招商资源
北黄海经开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