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审批手续原件作废声明(2025-2248)
发布日期:2025-09-15
不动产权利人包礼义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县长岭镇人民政府于1986年3月25日审批翻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因张玉荣已去世,现由继承人包礼义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包礼义
发布日期:2025-09-15
不动产权利人包礼义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县长岭镇人民政府于1986年3月25日审批翻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因张玉荣已去世,现由继承人包礼义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包礼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