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变更登记公告(2025-2316)
发布日期:2025-09-22
根据不动产权利人许良家(2102251978****0314)提出的不动产变更申请,经初步审查,拟将许良家位于庄河市栗子房镇大屯村兴隆岗140号的辽(2018)庄河市不动产权第08504016号《房产执照》经查档核实及大连智瞳宇测绘科技有限公司重新测绘,面积由72.64平方米更正为77.98平方米,现予以公告。如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变更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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