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审批手续原件作废声明(2026-671)
发布日期:2026-04-07
不动产权利人李洪玉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黑岛镇侯家村周沟屯的经庄河市黑岛镇人民政府于1993年7月10日审批新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李洪玉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李洪玉
发布日期:2026-04-07
不动产权利人李洪玉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黑岛镇侯家村周沟屯的经庄河市黑岛镇人民政府于1993年7月10日审批新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李洪玉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李洪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