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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676)

发布日期:2026-04-07

【字号: |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房屋面积

 

备注

50

房权证庄字第1509606

 

大连富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宅

210283100010GB00004F****0022

庄河市栗子房镇范屯村富民家园1号4单元3层02号

76.72平方米

案号庄河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辽0283执恢22号和执行裁定书(2026)辽0283执恢22号之一买受人高梦


责编: 张晨义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 【打印】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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