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变更登记公告(2025-2319)
发布日期:2025-09-23
根据不动产权利人许丽娜(2102831985****2629)提出的不动产变更申请,经初步审查,拟将许丽娜位于庄河市栗子房镇常隆村长南屯28号的辽(2025)庄河市不动产权第08501117号《房产执照》经查档核实及大连九成测绘信息有限公司实地测绘,面积由79.44平方米更正为103.03平方米,现予以公告。如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变更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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