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审批手续原件作废声明(2025-2407)
发布日期:2025-10-10
不动产权利人张德佈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县土地管理局于1991年5月7日审批新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因张德布(原档案所示佈)已去世,现由继承人张恒伟、张恒斌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张恒伟、张恒斌
发布日期:2025-10-10
不动产权利人张德佈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县土地管理局于1991年5月7日审批新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因张德布(原档案所示佈)已去世,现由继承人张恒伟、张恒斌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张恒伟、张恒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