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庄河市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办公室原子印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8-24
庄政办〔2007〕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了适应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需要,我市成立了庄河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及庄编发〔2007〕10号文件精神,自2007年8月18日起,启用“庄河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办公室”原子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向右环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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