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中规划预留森林防火隔离带和防火通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1-29
庄政办发〔2007〕1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要求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计划安排,我市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展开。近年来,由于我市封山育林力度不断加大,森林资源得到较好培育和保护,森林覆盖率达到43.5%。同时,森林火灾的风险也在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压力明显增强。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确保改革后森林资源得到更好保护,市政府决定,在林权发包工作中要预留森林防火隔离带和防火通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预留森林防火隔离带和防火通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林改工作的重要日程,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按每1000亩左右规划出一条防火隔离带,宽度在30米左右;每3000亩左右规划出一条防火通道,道宽在10米以上。森林防火隔离或通道可利用自然形成的山间道路、沟谷。
三、各乡(镇、街道)要加强调查研究,搞好科学规划,规划出的防火隔离带和防火通道要上图造册,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此项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四、预留防火隔离带和防火通道工作要纳入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责任制考核体系,做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林业 改革 防火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各新闻单位。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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