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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4-16

【字号: | |

庄政办发〔2008〕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鉴于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部分成员工作变动,市政府决定对其成员调整如下:

  主 任:金晓黎 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张 军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员由市政府法制办相关人员组成。

  行政复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联系电话:89706222。

                        

二○○八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法制  机构  调整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省、大连市直属机构。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日印发


责编: 亦星  来源: 庄政办 | 【打印】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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