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4-16
庄政办发〔2008〕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鉴于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部分成员工作变动,市政府决定对其成员调整如下:
主 任:金晓黎 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张 军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员由市政府法制办相关人员组成。
行政复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联系电话:89706222。
二○○八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法制 机构 调整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省、大连市直属机构。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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