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庄河市二○○七年统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08-05-13
庄政办发〔2008〕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按照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统计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庄政办发〔1996〕28号)要求,市统计局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的2007年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详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庄政办发〔1996〕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予以兑现奖励。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统计 管理 考核 通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省、大连市直属机构。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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