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百姓评站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20
庄政办发〔2008〕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开展百姓评站所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开展“百姓评站所”工作实施意见
“百姓评站所”工作是加强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为了进一步转变基层站所的工作作风,提高基层站所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和谐庄河建设,现对进一步开展“百姓评站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人民群众广泛、有序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积极发展基层民主、拓展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努力推进和谐庄河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由人民群众来评价政风行风的好坏;坚持面对面评议为主,以其他有效评议形式为辅;坚持批评性评议和建设性评议相结合,诊断式评议和排名式评议相结合,日常监督和定期评议相结合;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和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逐步实现评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主要任务
(一)查找问题。积极征求广大市民、社会组织、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的意见和建议。政府部门的基层站所:主要查找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方面的问题。公共服务行业的基层站所:主要查找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事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方面的问题。要拓宽群众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渠道,乡镇(街道)设立投诉咨询站,村(居委会)设立民意意见箱,屯设立家庭监测点;畅通民心网、行风在线等投诉举报渠道,组织监督员、评议员采取走访、座谈、明察暗访等形式,查找被评议站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将意见、建议和问题逐级报乡镇(街道)“百姓评站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百姓评议。采取灵活多样的评议形式,乡镇(街道)每年召开一至两次综合性评议会,实行评议代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面对面评议,重点评议存在的问题。乡镇(街道)“百姓评站所”领导小组成员、被评议基层站所的主管部门和行业负责人参加评议会,根据需要可邀请群众代表、村(居委会)负责人等参加。对基层站所存在的突出问题,乡镇(街道)组织监督评议人员与被评议基层站所及其主管部门面对面专题评议;针对日常发生的一般性问题,乡镇(街道)以书面形式随时对基层站所予以评议;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基层站所可由乡镇(街道)“百姓评议站所”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随时组织评议。
(三)反馈整改。按照问题的管辖权限逐级解决。基层站所管辖权限范围内的问题,由乡镇(街道)协调基层站所予以解决;超出基层站所管辖权限的问题,由乡镇(街道)向市监察局、市纠风办报告,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协调有关部门、行业予以解决。基层站所及其主管部门、行业要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症结,制定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对条件不成熟的,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组织评议员对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全程跟踪督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有错不纠、问题解决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严重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
(四)民主测评。以对待问题的态度和解决问题的效果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综合运用定性评议、定量评议等评议方法,综合民意测评、问题整改效果、便民措施、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得出最终评价结果。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评议结果设满意单位、基本满意单位和不满意单位三个档次,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被评议基层站所进行排序。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结果运用。市委、市政府以评议结果为依据,评选出年度“十佳先进站办所”和“十佳政风行风先进个人”。对评为不满意的基层站所,要求其主管部门或行业提出整改意见,连续两年被评为不满意的基层站所,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行业对站所主要负责人予以调整。基层站所的评议结果要作为对其上级主管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百姓评站所”工作指导小组,由市长孙明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金晓黎担任副组长。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纠风办。负责部署、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百姓评站所”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监察局局长潘德富兼任。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百姓评站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辖区的“百姓评站所”工作。村级成立“百姓评站所”协调小组,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担任组长,负责义务监督员、评议员和监测点的推荐工作,组织监督员、评议员对基层站所进行日常监督。
(二)加强评议队伍建设。经村屯群众推举,市政府纠风办、乡镇(街道)分别聘请具有代表性的人员担任评议员、监督员,组建评议队伍。要加强对评议员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水平,切实增强他们履行职责的能力。要加强对评议队伍的管理,严明组织纪律,确保评议客观公正。
(三)保障工作经费。市政府每年要拨专款用于评议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提供专项经费,保障评议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加强组织协调。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市纠风办统一确定评议对象、内容和方法,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意见,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实施。部门和行业的基层站所要积极参加所在乡镇(街道)统一开展的评议活动。
(五)加强考核监督。市政府要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行业评议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各部门、行业把评议工作情况纳入到对基层站所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之中,作为对基层站所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市纠风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开展工作不力的,要追究乡镇(街道)、部门和行业及其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六)搞好宣传发动。大力宣传开展“百姓评站所”工作的的重要意义。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部门和行业要通过召开动员会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注重提高干部职工对民主评议的思想认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利用政务村务公开栏、文化站、活动室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鼓励群众关注评议、支持评议、参与评议。
主题词:行政事务 评议 意见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新闻单位,省、大连市直属机构。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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