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28
庄政办发〔2008〕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对规划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庄河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为保证我市“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完成,加强规划的实施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跟踪分析规划执行情况,提高规划实施水平,落实规划实施成效,决定组织开展“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现将《庄河市“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组织力量,按方案的要求如期完成中期评估工作任务。
二○○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庄河市“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一、评估的目的
通过全面、客观地评价“十一五”规划编制和实施进展,掌握和评价规划实施效果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分析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总结新时期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提出今后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完善规划体制的对策措施,保持规划的动态科学性,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增加规划透明度,为编制“十二五”规划奠定基础。
二、评估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生态型中等海滨城市”为目标,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客观评价“十一五”规划《纲要》。
三、评估的原则
(一)全面与重点相结合
评估要做到全面和重点兼顾,针对规划《纲要》和各专项规划的特点及实施情况,对总体推进要进行全面评估,对本部门相关指标、重要任务和重大项目进行重点评估,突出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评估过程中,定量分析侧重量的说明,定性分析侧重质的描述,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有机结合。对有明确指标的目标,在定量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对无明确指标的目标,采取定性描述与分析。通过定量与定性评估,客观分析、评估规划《纲要》及重点专项规划的各项目标,特别是重点目标实施进展情况,阶段性目标实现状况,每年的变化情况等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并找出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原因。
(三)进度与结论相结合
对指标的现状进行分析判断,横向比较,看是否达到规划制定的序时目标。通过动态评估,对指标的发展状态进行分析评价,纵向比较,看指标的发展趋势。针对规划预期指标的进展情况要分别提出评估结论,即进展超前,可以提前完成的;进展良好,可以如期完成的;进展较慢,需要加速推进的;情况变化,难以完成的,以及需要调整的。
(四)评估与指导相结合
评估工作以规划编制部门为主,同时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与,通过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针对重点和难点问题给予指导,突出客观性。
四、评估的范围和重点
(一)评估范围
我市“十一五”规划体系由《纲要》、重点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组成。
5个重点专项规划:《庄河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庄河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庄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庄河市城镇体系规划》、《庄河市循环经济规划》和《庄河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二)评估重点
1.对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估。主要是对《纲要》确定的38个主要规划指标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指标实现的进度、五年目标完成的趋势判断等。一是对《纲要》确定的18个预期性指标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自营出口总额年均增长、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长、三次产业比例、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全市总人口、城镇人口、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人口自然增长率、城镇职工平均工资额年均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恩格尔系数、平均预期寿命和水资源总量。二是对《纲要》确定的20个约束性指标进展情况进行分析。包括单位GDP综合能耗、计划生育率、城镇登记失业率、科技对经济增长贡献率、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全市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广播电视覆盖率、城镇人均住宅面积、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集中供热率、城市管道气化率、基本农田保有量、自然保护区面积、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森林覆盖率、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2.对主要任务、重大项目、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包括:一是对《纲要》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强做大支柱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繁荣发展社会事业和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改善人民生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重点任务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二是对列入《纲要》中的重大项目是否如期开工、进展程度、资金到位情况等进行分析评估。三是对《纲要》提出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进行分析评价。
3.对规划主要目标任务进行预测。主要是对《纲要》提出的主要指标预测到2008年末,并对主要目标任务到2010年实现情况作出基本判断。
4.对《纲要》中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进行分析评估。主要是对“一城四区三带”总体布局、农业“两带三区五大基地”和空间管制区域划分的合理性以及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区域布局进行分析评估。
5.提出进一步推动《纲要》实施的对策建议。根据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国内外发展环境的变化,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等。
五、专项评估的分工
(一)“十一五”主要发展目标实现程度中期评估。针对《纲要》所确定的18个预期性指标、20个约束性指标的中期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预测“十一五”期末完成情况(责任单位:统计局、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期评估。包括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行清洁能源、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业机械化、健全农村市场体系、促进农村持续增收等内容(责任单位:农发局、农机总站、商业局、供销联社)。
(三)“十一五”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强做大支柱产业中期评估。包括建设新兴口岸和新型产业基地、优化升级第一产业,大力发展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壮大现代物流业,发展生态保护与环保新兴产业等内容(责任单位:农发局、经发局、外经贸局、商业局)。
(四)“十一五”基础设施建设中期评估。包括建设辽南地区连通国内外重要交通运输网络、构建能源保障体系、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输配电线路主网架、完善供排水、供热和供气设施等内容(责任单位:发改局、交通局、城建局、供电局)。
(五)“十一五”《庄河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包括生态建设、强化行政措施、严格环境执法、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建设海洋环境监测系统等内容(责任单位:环保局)。
(六)“十一五”《庄河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中期评估。包括建设水源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基本设施、水源保护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责任单位:水务局)。
(七)“十一五”《庄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庄河市城镇体系规划》中期评估。包括建立节约型、集约化开发利用体系、保护基本农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制定和完善土地政策、加强矿产资源管理、防治地质灾害、城镇建设等内容(责任单位:国土局、规划局)。
(八)“十一五”《庄河市循环经济规划》中期评估。包括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循环经济技术应用、产业链链接、政策落实等内容(责任单位:发改局、经发局、环保局)。
(九)“十一五”《庄河市海洋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包括充分利用海洋资源、优化水产品养殖结构、发展清洁生态型水产养殖业、建设全国重要水产品生产基地等内容(责任单位:海渔局)。
(十)“十一五”《庄河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包括构筑“绿色”“蓝色”旅游产业体系、建立个性化服务特征的旅游业态、开拓特色名牌旅游产品、构建大旅游框架等内容(责任单位:旅游局)。
(十一)“十一五”科技创新中期评估。包括建设科技示范市、建设企业产学研一体化、普及推广科学知识与先进适用技术等内容(责任单位:科技局)。
(十二)“十一五”教育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中期评估。包括加大教育投入、调整优化教育布局、完善人才政策、壮大人才队伍等内容(责任单位:教育局、人事局)。
(十三)“十一五”文化事业发展中期评估。包括建设公共文体设施、建立覆盖城乡文化网络、文物保护、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发展广播电视事业等内容(责任单位:文体局、广电局)。
(十四)“十一五”医疗卫生事业中期评估。包括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等内容(责任单位:卫生局、药监局)。
(十五)“十一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期评估。包括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体系建设、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等内容(责任单位:计生局)。
(十六)“十一五”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期评估。包括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系、完善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等内容(责任单位:政府办、法制办、发改局、人事局、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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