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府部分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6-16
庄政办发〔2008〕40号
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确保市政府今年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实现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按照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将对2008年度市政府部分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主要内容
1、《庄河市人民政府2008年为市民办10件实事》(庄政发〔2008〕1号)。
2、《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及指标分解》(庄政发〔2008〕2号)。
3、《庄河市2008年新农村建设实事》(庄政发〔2008〕4号)。
4、《工作任务责任状》(详见责任状有关工作内容)。
二、督查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做到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
2、请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08年6月2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提案督察科(联系电话:89706388)。
3、市政府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考核结果。
二○○八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工作△ 督查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省、
大连市直属机构,各新闻单位。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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