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庄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大连市政府 | 辽宁省政府 |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热门搜索: 招聘 公积金 环保
X
X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淘汰粘土砖瓦窑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0-29

【字号: | |

庄政办发〔2008〕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调整优化墙材产业结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07〕87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淘汰粘土砖瓦窑有关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发〔2008〕15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淘汰粘土砖瓦窑有关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淘汰粘土砖瓦窑工作的重要性

  砖瓦行业是我市的传统建材产业,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但它同时也是一种能耗高、污染大、效益低的落后生产工艺,占用了宝贵的土地资源,加剧了对生态环境的压力,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国务院、省政府和大连市政府已下发文件,对全面禁止使用粘土砖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此,我市必须加快全市禁止使用粘土砖进度,从生产角度彻底关闭全市粘土砖瓦生产企业,大力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和节能减排,维护砖瓦建材市场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省和大连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从现在起开始进行粘土砖瓦窑体、烟囱拆除工作,11月30前完成。2008年11月30日前,要完成我市粘土砖瓦窑体、烟囱及生产设备的拆除工作,12月15日前收回采矿许可证、吊销执照、完成验收工作。

  三、工作职责

  市环保局负责依法查处粘土砖瓦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依法吊销关闭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市工商局要及时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市矿管办负责依法收回被关闭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市经发局要监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市公安局负责对涉嫌妨碍行政执法的案件及时立案查处;市安监局要加强对粘土砖瓦企业关闭前及拆除过程中安全方面的监管;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市供电局、林水局负责对不执行关闭要求的企业依法停止供电、供水;市信访局要做好关闭期间的上访处理和稳定工作;各相关乡(镇)、街道要抓好本辖区内淘汰企业的关闭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按期完成我市淘汰粘土砖瓦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淘汰粘土砖瓦窑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庄河市淘汰粘土砖瓦窑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2),统一负责对全市淘汰粘土砖瓦窑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由兰风飞担任,联系电话:89706133 。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责编: 亦星  来源: 政府办 | 【打印】 |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庄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邮编:116400

   
网站标识码:2102830001 辽ICP备12006405号-1 |  辽公网安备 21028302000111号 |  您是第753876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