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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庄河”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信息更新和报送制度(暂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06

【字号: | |

庄政办发〔2008〕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国庄河”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信息更新和报送制度(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中国庄河”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信息更新和报送制度(暂行)

  

  为加强“中国庄河”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子网站的建设管理,及时全面反映我市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动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和报送制度(暂行)的通知》(大政办发〔2007〕6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中国庄河”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信息更新和报送制度。

  一、网站信息维护更新的机构及责任

  市政府办是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维护更新的责任单位,同时也是各子网站信息维护更新的监督部门。政府办设置专门科室负责网站日常管理。

管理机构要制定、落实门户网站和子网站信息采集、编校、审核和报送工作流程,做好门户网站信息维护更新工作,同时督促检查各子网站信息维护更新情况。

  管理机构要责成专人负责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及维护,并每日检查、督促各子网站信息维护和更新工作。

  各子网站要严格按照网站信息采集、编校、审核和报送工作流程及各自权限,做好本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维护更新和向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工作。

  各子网站须将信息维护管理人员情况报市政府办备案,如有变动应及时告之。

  二、网站信息维护更新的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网站信息维护更新范围,包括静态信息和动态信息两大类。

  (一)静态信息。包括概况概览、机构设置、领导简介等单位情况,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工作部署、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以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实施情况,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和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及办理情况,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动态信息。包括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人事任免情况,地区、部门工作动态和行业信息,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三、网站信息维护更新的具体要求

  市政府管理机构负责门户网站的信息维护更新。对静态信息要做到及时更新,对已发生变化的政务信息要及时更换,对已陈旧过时的信息要定期清理,年度(季度)需更新的包括庄河概况、规划计划等;月度需更新的包括统计数据等。对动态信息要尽量做到每日更新或每周更新3次,主要包括政务活动、领导讲话、人事信息、财政信息以及部门动态、综合信息栏目中的内容等。

  各子网站负责本网站的信息维护和更新。对静态信息要做到及时增加新信息、及时更新旧信息,对已发生变更的信息要在变化后2日内更换,主要包括年度(季度)更新的计划总结、月度更新的统计数据和即时更新的领导信息、部门信息、部门文件、财政信息和政府事项等信息。各子网站对静态信息每周至少应检查1次,发现陈旧过时的信息要及时清理;对动态信息每天更新或每周更新2次(主要包括领导动态、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栏目中的内容)。

  各子网站在及时维护更新本网站信息的同时,还要及时将新近更新的静态信息和时效性强的动态信息报送到门户网站,以便于门户网站对信息进行整合和统一发布。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主办各类政务活动,特别是有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参加的活动(如工作会议、信息发布会、通报会、大型活动等),应主动参与,在门户网站上做好宣传。规范性文件的信息采编更新工作,由各子网站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报送上传至门户网站。

  四、子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子网站要建立信息采集、编校、审核、发布工作流程,并根据信息审核流程和权限,自行采集、编校、审核、加载、维护本单位信息。各子网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运行安全、保密规定,严禁涉密信息、有害信息上网。因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五、网站信息维护更新的督促和检查

  市政府办公室管理机构要坚持采用每日检查或适时抽查的办法,对门户网站和子网站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对没有按时完成信息维护更新的单位和责任人,经3次通知仍未做到更新的,予以通报批评。


主题词:行政事务 信息 自动化 制度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省、大连市直属机构。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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