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庄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2-26
庄政办发[2008]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鉴于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市政府决定对其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孙 明 市 长
副组长:金晓黎 常务副市长
于德才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王 珏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军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周延山 市信访局局长
王文圣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周祥岩 市监察局局长
祝宝华 市民政局局长
刘圣东 市财政局局长
崔天和 市司法局局长
刘国政 市人事局局长
于万强 市编委办副主任
李大江 市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联系电话:89706222),张军兼办公室主任。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机构 调整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市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新闻单位,省、大连市直属机构。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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