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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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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政办发〔200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9年春运工作从1月11日开始,至2月19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大连市政府对春运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发〔2008〕219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市春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春运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春运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因此,各部门、各运输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春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优质便捷”的指导原则,认真做好春运各项组织准备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2009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春运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运输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春运工作方案。

  二、精心组织,科学安排

  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我市旅客运输量将达到230.7万人次,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公路旅客运输量227万人次,铁路旅客运输量1.8万人次,水路旅客运输量1.9万人次。

由于2009年元旦和春节相隔较近,学生、民工、探亲流和旅游流易于形成叠加,会形成客流高峰,加之恶劣天气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我市春运工作仍十分繁重。各部门、公路、铁路、水路等各运输单位要充分考虑各自的客流情况及运输特点,在科学预测运量的基础上,坚持以客为主,科学安排运力,调整班次密度,合理调度,及早做好增加线路、班次,加开车、船的准备,保证在客流高峰时及时投入营运,努力满足旅客的出行需求。

  各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客运车辆、船舶的管理,杜绝随意脱班、晚点、改线、越站等现象的发生;要加强公交车辆及出租车的组织调度,做好与车站、码头、长途汽车站的衔接,保证及时疏运到港、到站,特别是夜间到达的旅客;在集中力量抓好旅客运输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安排好重点物资和生活物资的运输,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三、严格检查,确保安全

  各地区、各部门、各运输单位要把安全工作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一是春运开始前,公安、交通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集中力量对运输工具以及交通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春运期间要加强运输工具和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二是加强从业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坚持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思想教育,关心司乘人员的生活和身体健康,避免疲劳驾驶,禁止驾驶人员带病开车。三是加强客运站点源头管理。严格按照车船载客定额售票检票,认真落实安全例检制度,严防超载客车(船)出站。对因客运站超售和超检客票造成车船超载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四是加强危险品查禁工作,运用各种技术手段,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船。

  安全生产监管、公安、交通、海事、海洋渔业部门要依法对长途客车超载、海上客(客滚)船超限超载运输、农用车载客及渔业船舶、货运船舶、“三无”船舶载客等违章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严禁非法改装车、农用车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与客运;加强对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落实好无人看守道口的监护工作;要在主要公路干线、城市繁华道路等地加强交通指挥和疏导工作,在事故多发地段、易堵路段设置固定执勤点、事故报警点,增加警力,加强巡逻;要在危险路段、主要桥涵等地加强监测和看守,尽可能缩短管制距离、缩小管制区域,减小恶劣天气对车辆通行的影响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预测、预报,对恶劣天气,特别是灾害性天气、海上大风要及时发出警报,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做好预防准备。

  四、完善预案,加强演练

  据大连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春运期间较往年更为寒冷,强冷空气带来的大风、降温和雨雪天气等恶劣气象条件极易引发各类突发事件。各乡镇、各部门、各运输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春运应急预案,并加强学习演练,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各乡镇、各部门、各运输单位要做好春运应急运力和应急所需各类物资准备工作,要密切关注春运动态,及时掌握各种情况,发现问题,及早处理。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果断处置,及时、有效的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市春运领导小组报告。

  五、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参与春运的公路、铁路、水路各种运输方式之间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和完善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春运协调机制。要以市春运领导小组为中心和平台,形成信息共享、措施联动、预案对接的沟通机制,相互协作,形成合力。

  公安和交通部门要建立保证道路畅通的联动机制,遇有恶劣天气需实行交通管制时,要先采取控制车速、限制车种、间断放行等措施加强管理。海事和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建立沟通和监管机制,遇有大风、大浪等恶劣海况需停航时,要及时通报停航信息,要加强陆岛(串岛)运送旅客船舶的监管,坚决杜绝恶劣天气擅自出航。无论公路、铁路、水路实行全面或单方面管制时,要向相邻地区的有关部门通报,确保沟通及时、救助有效。

  六、稳定市场,维护秩序

  铁路部门要按照春运期间客运票价不上浮的承诺,做好宣传和落实。公路、水路各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运输企业运价的监督检查,杜绝利用春运之机乱涨价、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各乡镇、各部门、各运输单位要做好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强化车站、码头、旅客列车、长途汽车、客运船舶和铁路、公路沿线的治安整顿,要按规定配备、配足警力;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力度,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拉客”、“倒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维护春运市场运输秩序。

  七、以人为本,做好服务

  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各运输企业要及时公告车、船信息,采取电话订票、网上订票等各种方便旅客购票的措施,为旅客提供方便。要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要对老、幼、病、残、孕等有困难的旅客进行重点服务照顾。要关心春运生产第一线职工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各运输企业要认真做好车站、码头和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及日常的卫生清洁工作,全方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各乡镇、各部门、各运输企业要设立服务和监督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布,并24小时值班,方便旅客查询和举报,要对举报的问题和对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切实保障广大旅客、运输企业的合法权益。市春运办电话:89706281、89706283。

  八、畅通信息,及时报送

  春运期间,各新闻媒体要发挥社会监督和新闻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报道春运期间好人好事,曝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增加车船航班安排、旅游市场状况、安全注意事项等信息的报道,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

  各乡镇、各部门、各运输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春运的统计报送工作,确保春运统计的准确性、及时性。市内公路、铁路、水路等各运输单位实行日报制,每日上午10时前将前一日运力、运量统计及春运进展情况上报市春运办。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春运办每5日上报一次春运信息,及时总结春运中突出的先进事迹,交流春运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春运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春运总结,并于2月15日前将总结书面材料报送市春运办公室。


  附件:庄河市2009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一月七日


  附件:


庄河市2009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代刚    副市长

  副组长:于相禹    市政府办副主任

             曹玉祯    市交通局局长

  成   员:郑安富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耀适        市交通局副局长

              刘绪东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林德军        市海洋渔业局副局长

              李铭禾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

              兰风飞        市发改局副局长

              吴文杰        市气象局副局长

              胡进增        庄河海事处处长

              吕志利        王家镇副镇长

              乔   琦        石城乡副乡长(挂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联系电话:89706281,89706283;传真:89706283),李耀适兼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交通  春运△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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