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临港工业区道路两侧进行配套绿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26
庄政办发〔2009〕18号
昌盛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改善临港工业区投资环境,创建园林型工业区,切实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迅速将园区做大做强,市政府号召临港工业区道路两侧所在单位,按照统一规划,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将其临街道路绿化用地实施配套绿化。建设资金由临街各相应单位负责。配套绿化后的树木产权归投资单位所有,但维护管理由市政府统一负责。
本次配套绿化方案由市城建局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包括人行步道方砖),并统一放线。要求相关单位于2009年4月15日前按照统一设计要求完成配套绿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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