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4-09
庄政办发〔2009〕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8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38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发〔2009〕58号)精神和大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经庄河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树立科学的药品安全监管理念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保护公众健康”的科学监管理念,准确把握工作定位,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监管与服务、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解决好“为谁监管、怎样监管”的根本问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政府药品安全监管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
二、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市政府成立庄河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对我市药品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一)各乡(镇)政府对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领导,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评估和分析辖区内药品安全状况,针对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采取相应措施,支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完善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药品安全事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应对、有效处置,并正确引导舆论,稳定群众情绪,防止事态蔓延。严格落实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因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地区,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建立药品监管、卫生、工商、物价、公安、监察、新闻宣传等部门协同作战的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督抽验工作,加大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罚和曝光力度。卫生部门要严格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积极推进药房、药库规范化建设,确保购进渠道合法、储存合理。工商管理部门要严厉查处发布违法、虚假药品广告行为。物价部门要严厉查处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加大对移送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有关部门和行业违法乱纪问题。新闻宣传部门要做好加强药品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药品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教育,使其自觉把公众利益和社会责任放在首位。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强化企业自律意识,监督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药品进店,不合格药品出店。
(四)继续推进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要健全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开展信用分类评价。对评定为失信等级的企业,要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公示,形成全社会对失信企业的强大威慑力,并组织好监督整改工作,发现其继续从事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促进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提升。
三、进一步加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大连市政府有关要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在以下环节取得明显成效:
(一)严格药品市场监管。严格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不断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大对购销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药、“走票”、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证照等违法行为。加强隐形眼镜、“免费体验”类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消除安全隐患。继续加强特殊药品监管,防止流入非法渠道。加大对违法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治理力度,切实维护公众用药合法权益。
(二)严格药品使用监管。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管理,推进合理用药。强化医院在药品管理上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提高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水平。注重完善药物警戒制度,提升应对和处置药品不良事件的能力。
(三)严打制售假劣行为。完善稽查打假运行机制,实行区域检查与联动集中执法,联合知名企业打假,坚持假劣药品“双向追溯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在全市大规模开展4个方面的打假治劣专项整治:一是全面整治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和无文号产品等6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二是开展体外诊断试剂监督抽验和监督检查工作;三是会同有关部门治理利用互联网宣传和销售假药等突出问题;四是开展非法渠道购药、注射类、中药饮片、中成药添加西药成分、药店经营面积、橡胶避孕套和定制式口腔义齿等8项专项治理,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继续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向纵深发展,将“两网”建设纳入到对乡镇政府的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中。以开展“规范药房”建设活动为载体,进一步促进农村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范化;以清理农村地区药品供应商及其销售人员队伍为重点,促进药品供应网络更加完善、健全;以发挥“三员”作用为手段,推进药品监督网络积极有效运行。
四、继续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快制度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审批制度,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围绕行政审批、认证发证、稽查处罚、检验检测等环节,尽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逐步实行审批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权力监督和制约,堵塞管理漏洞,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机制,畅通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五、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一)加强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对药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加快推进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监督执法条件。
(二)加强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运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构建地区和部门间沟通平台,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监管资源综合利用,使药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三)加强药品监管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干部交流、任职回避等制度,建立健全良好的用人机制,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强化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监管干部队伍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加强队伍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升监管队伍的综合素质。
附件:庄河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四月一日
附件:
庄河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丽艳 副市长
副组长:孙喜莲 政府办副主任
刘德义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 员:刘绪良 市监察局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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