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22
庄政办发〔2009〕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庄河市2009年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风行风建设,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政府部门和行业良好形象,根据国务院、辽宁省和大连市人民政府纠风办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2009年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为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民主监督,突出重点,改进和完善民主评议机制,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风行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2.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3. 坚持“求问题之真,务解决之实”的原则,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将评议重点放在为群众解决问题和办实事上,力求评议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评、重点评”,实现市、乡(镇、街道)两级联动,逐步实现评议工作的全方位、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评议对象和评议内容
(一)评议对象
评议的对象是政府的执法监督部门、公共管理部门、社会公共服务行业单位和部门直属单位等4类101个单位,重点是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以及相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部门、行业。参评单位分为重点评议和其他评议两部分,重点评议部门、单位参加全市政风行风评议会,进行“面对面”分类评议,其他评议部门和单位不参加政风行风评议会,只进行社会民主测评。
1. 重点评议部门和单位(63个):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建局(城市执法大队)、市交通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庄河海关、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庄河办事处、大连庄河海事处、大连交通征稽局庄河分局、市烟草专卖局、市供电局、大连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市自来水公司、大连港庄河码头有限公司、市供热燃气办、市交通警察大队、市边防大队、市消防大队、市机动车污染管理所、市公路管理段、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市劳动保险公司、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农村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控制中心、市渔政管理所、市招生办、市物价检查所、市电视台、市公证处、市土地整理交易中心、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市中心医院、市妇产医院、市中医医院、庄河三十中、庄河三十一中、庄河三十五中、庄河一中。
2. 其他评议部门和单位(38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局、市经发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发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外经贸局、市商业局、市计生局、市审计局、市文体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信访局、市广电局、市地震局、市供销联社、市人防办、市档案局、市气象局、市邮政局、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大地财险公司、中华联合财险公司、中国石油大连庄河销售分公司。
(二)评议内容
1. 制度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要求,把政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及纠风工作责任制,做到“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一把手亲自抓,积极参与“行风在线”等活动,起到表率作用;内部管理制度、长效管理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并得到落实。
2. 依法行政情况:坚持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认真履行职能,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创新服务手段,以人为本,把群众的需要作为服务的目标,不断改进工作和服务方法,认真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对“民心网”转办的投诉件和举报电话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办理,认真整改;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
3. 规范服务情况:建立和完善具有政府部门和行业特点的行为规范和服务规范,有效落实为基层、企业、群众服务的措施;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规范服务制度得到推行和落实;各项社会服务承诺得到兑现;热情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
4. 勤政效能情况:坚持勤政为民,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效能;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按照工作分工,认真抓好纠风专项治理,并取得相应成效;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和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5.廉洁自律情况:以权谋私、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生冷硬顶及乱办班、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和治理;党员干部和服务人员遵守廉政规定和纪律要求;对涉及政风行风建设问题的案件能够认真调查,公开处理;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能够制定措施,开展源头治理。
三、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纠建并举、寓纠于建,综合评定、注重实效的方法。
(一)市、乡(镇、街道)两级联动评议。全市对辖区内的部门和行业的评议结果纳入到大连市级对口部门和行业评议中,作为最终评议结果的重要依据。
(二)参评单位自评。各参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对照评议内容进行自评总结,并于11月10日前将自评总结报市政府纠风办(市委110房间)。
(三)政风行风评议会。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省政府纠风办和大连市纠风办有关要求,确定教育、卫生、公安、交通、供电、供热燃气、自来水等63个部门、行业为重点评议部门和单位,参加政风行风评议会。市政府纠风办对重点单位要全面检查,广泛听取意见,帮助搞好评议和整改。不参加评议会的部门和单位存在的问题由纠风办整理后书面通知整改。
(四)政风行风评议问卷测评。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测企业发放评议问卷1000张,征求评议意见和建议。
四、评分标准和赋分方法
(一)评分标准
以群众满意度高低为标准,设立优胜单位、达标单位和不达标单位3个评议档次。评议结果总分为100分。各类别评议部门按综合满意度高低顺序分别排序,每一类别原则按30%的比例确定优胜单位,优胜单位的综合满意度必须在85分以上;综合满意度高于80分的为达标单位,低于80分(不包括80分)的为不达标单位。连续3年在各评议类别中综合满意度排在前两位的部门、行业可评为最佳优胜单位,由市政府颁发牌匾。
(二)赋分方法
1. 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占最终结果的90%。
评议包括群众评议、企业评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市直部门和单位评议、市纠风办评议和市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等,以“六评”方式评出参评单位的综合满意率。
(1)群众评议,占综合满意率的20%。市纠风办统一印制、发放、回收调查问卷,并汇总结果,对参评单位评分。
(2)企业评议,占综合满意率的10%。市纠风办统一印制、发放、回收调查问卷,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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