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庄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大连市政府 | 辽宁省政府 |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热门搜索: 招聘 公积金 环保
X
X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二○○九年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6-04

【字号: | |

庄政办发〔2009〕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庄河市二○○九年重点建设项目
              推进工作实施意见

  2009年是推进“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快开发开放的攻坚之年。为全面落实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各项政策措施,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大连市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围绕催、督、检三个环节,进一步明确推进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国家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方针政策,以“保增长”为首要目标,充分发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坚持把强化投资作为扩大内需的主要着力点,着眼于长远发展,优化投资结构,确保全市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努力实现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以上的工作目标。
  2009年全市已确定重点项目63项,其中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44项,国家拉动内需项目10项,前期推进项目9项。这些建设项目事关我市长远发展,对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完善我市城市功能具有重要意义。各项目推进责任单位要按照2009年市政府第十二、十三次专题会议要求,全力推进,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
  针对市政府确定的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任务,建立推进工作责任制、半月报制和监督检查、奖励机制,加强项目的协调、调度和管理工作,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实际问题,着力促进投资增长。对已开工在建项目,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按计划实施,努力扩大投资,争取早日建成投产、发挥效益;对前期项目,要加大工作力度,快速推进,努力缩短前期工作周期,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一)建立推进工作责任制。各项目推进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是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推进责任单位要坚持“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园区、突出抓项目”的发展理念,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按期完成。要加强项目办与项目单位之间、各项目单位之间、项目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实行推进工作进展情况半月报制。市项目办要对重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定期通报进度情况。各项目单位要将项目进展情况每月15日、30日各向项目办报送一次,上报情况要指定专人并及时准确,严禁缓报、漏报、弄虚作假。项目办每半月印发1期进度情况简报,报送市领导和相关部门。
  (三)强化催办、监督、检查工作。市项目办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调度各项目单位,对其所负责的项目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全面掌握全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进展情况,为市领导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各项目单位要深入施工一线,了解项目进度,掌握真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四)建立考核和奖励机制。市项目办要按照项目的推进工作要求,加强对各项目单位的综合考评,重点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报表工作质量等方面内容。对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年终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营造重大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为加大对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的宣传力度,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对影响大、推进工作业绩突出、有典型意义的项目,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重点宣传,放大示范效应,形成全市上下齐抓重点项目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政策倾斜,完善服务保障机制
  市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对实现全年投资增长工作目标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各有关方面要对市重点项目进行政策倾斜,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促进项目的顺利推进,特别是要做好市重点项目的投、融资工作,优先向金融部门推荐市重点项目,尽量满足市重点项目的信贷需求。对于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带动作用强的市重点项目,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用地、用水、用能等方面给予重点保证和支持。
  四、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储备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为使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地长远发展,各部门要依据“十一五”规划和相关专项发展规划,结合“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以建设国际化生态型海滨新城为目标,建立重点项目储备库。市项目办负责全市重点项目储备库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搭建全市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逐步使我市重点项目形成“在建一批、筹建一批、酝酿一批”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责编: R  来源: 政府办 | 【打印】 |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庄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邮编:116400

   
网站标识码:2102830001 辽ICP备12006405号-1 |  辽公网安备 21028302000111号 |  您是第76279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