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抗震性能资料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8-10
庄政办发〔2009〕8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农村是抗震设防薄弱地区,为加强农村抗震设防管理,根据辽宁省地震局和大连市地震局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抗震性能资料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及内容
普查的对象主要为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涉及地震、城建、水务、教育、卫生、粮食、通讯、供电、交通、石油、消防等相关部门,普查数据以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为单位。
普查内容主要有社会环境背景及建筑概况资料普查和公共基础设施调查。
二、工作步骤
本次普查从即日起至8月1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阶段。召开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抗震性能资料普查工作会议,宣传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重要性和必要性,布置普查工作任务,进行业务培训。
(二)普查实施阶段。市地震办组织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开展现场调查,将调查数据汇总后形成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的普查资料。
(三)质量抽查阶段。为保证普查结果的准确性,市地震办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开展随机质量抽查,以检验普查数据的准确性。
(四)汇总上报阶段。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的普查数据及相关分布图上报后,市地震办工作人员对数据进行汇总,并将所有的公共基础设施在地理底图上标注出来。
三、材料上报及时间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将普查资料于8月15日前报市地震办(联系电话:89717835)。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本次普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防震减灾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定专人负责。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克服困难,按时完成普查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提高调查效率。大力宣传开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抗震性能资料普查的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要互相支持与配合,提高普查效率,保证普查时间。
(三)准确填报数据,确保调查质量。普查人员在调查中一定要做到耐心细致、按要求据实统计填表,严禁虚报。每张调查统计表格填写完成后,工作人员都要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确认,以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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