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201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14
庄政办发 [2011] 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201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庄河市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五日
庄河市201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大连市201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原则,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和非法经营、使用违禁农业投入品行为,强化大要案查处,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确保全市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点
1.重点产品
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严格品种审定,规范品种命名,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重点打击无证生产销售授权农作物品种和农作物品种“套牌”等违法行为。
农药:坚决查处生产经营违禁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行为。
肥料:严查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监管,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
兽药:突出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无批准文号生产经营、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夸大疗效等违法行为。加强禽流感、猪蓝耳病、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坚决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禁用兽药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胺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重点监测饲料中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反刍动物饲料中动物源性成分。
农机: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为监管重点,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和质量调查工作,联合相关部门着力清查农机及零配件“三无产品”,坚决打击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以及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加大农机质量监督力度。
2.重点单位
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重点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等。
3.重点区域
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量大的乡镇,农资产品生产单位,某些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的地区,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四、整治任务
1.加强许可管理,严格市场准入。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农资产品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加强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已发放的农资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品种审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等进行跟踪核查,对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资企业,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工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登记证。
2.实施分类监管,推进诚信建设。工商部门要以“红盾护农行动为载体,实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做好农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监部门以化肥。农膜、农业机械等农资产品为重点,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配合,积极探索和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将农资经营企业、门店资格、质量抽检结果、违法行为记录、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信息纳入数据库,建立信用平台。对信誉好的企业、门店给予表扬和扶持,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门店要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将严重失信企业、门店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3.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工商、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的日常监管,对无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群众举报投诉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的,要重点整治。加强农资经营者培训,引导其规范经营,建立健全经营档案,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实现农资产品质量全程跟踪和可追溯管理。继续抓好“毒鼠强”的清查收缴和防范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防止“毒鼠强”危害反弹。
4.加强质量监测,强化监督检查。制定农资质量检测计划,规范例行监测,强化监督抽查。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监控单位的抽检力度,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发布消费警示,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违规企业和经营单位。
5.创新农资供应模式,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新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覆盖面。
6.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行为。要通过明查暗访核实各类案件线索,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对涉嫌犯罪的单位和个人,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农业副市长为组长,由农发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管局、海洋渔业局、供销联社等相关部门和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庄河市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小组”(见附件),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农资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形成农资打假工作合力。
2.健全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农资打假工作开展。要建立健全农资监管工作档案制度、投诉举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案件报告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以及农产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3.营造打假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和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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