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2023年度庄河市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复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04
根据大连市海洋发展局《关于通报2022-2023年度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复核结果的通知》(大海发〔2025〕70号),经复核,2022年度庄河市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为529.80285万元,2023年度庄河市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为529.49248万元,合计1059.29533万元。
现将庄河市2022-2023年度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复核结果向社会公众公示,公示期7 天(2025年11月5日至11月13日)。
公示期间,若对上述实施项目单位的2022-2023年度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具真实姓名,于2025年11月13日前向庄河市海洋发展局反映。
联系电话:0411-89706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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