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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棚房”问题线索举报渠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01

【字号: | |

为进一步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严防“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现将庄河市“大棚房”问题线索举报电话进行公开,持续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

一、举报范围

“大棚房”问题类型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非农业设施,擅自改变设施农业用地性质和备案用途,用于非农业经营;

2.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

3.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以及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

二、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411-89706235(庄河市农业农村局)  



责编: 靳新章  来源: 庄河市农业农村局 | 【打印】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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