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废止《庄河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3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规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5号)的要求,《庄河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庄政办规发〔2025〕1号)与上级文件不一致,需将《庄河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庄政办规发〔2025〕1号)进行废止,现予公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 发送电子邮件至:zhssbzx@163.com。
2. 通过信函邮寄至: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信封上请注明“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0日。
感谢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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