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偿还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9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偿还告知书
送达公告
晓原制鞋(大连)有限公司:
庄河市社保中心已于2025年12月31日向贵公司送达《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偿还告知书》,具体内容如下:我中心于2023 年12月21日向贵公司邮寄送达了《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现经工伤职工盛文华本人依法申请,市社保中心已于2025年7月14日通过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盛文华的工伤保险待遇,合计人民币135472.99元,请贵(公司)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内到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账户名: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账号:8110401012900470199 )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费用。如对上述情况存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提出,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对贵公司公告送达《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偿还告知书》,限贵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伤保险待遇窗口领取本告知书,逾期不领取视为已经送达。
单位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8号
联系人:王金忠 联系电话:0411-89725617
特此公告。
庄河市社会保险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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