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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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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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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社保中心已于2025年12月29日向贵单位送达《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具体内容如下:因贵单位未依法为工伤职工王坤缴纳工伤保险费且不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现其代理人向我单位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具体金额为99990元,限贵单位在收到催告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金额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贵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时足额支付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将依法取得要求贵单位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逾期不偿还的,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贵单位拒不接收,现依法对贵单位公告送达《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限贵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庄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伤保险待遇窗口领取本催告书,逾期不领取视为已经送达。

 

单位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8号

联系人:王金忠             联系电话:0411-89725617

特此公告。

庄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1月8日


责编: 赵英金  来源: 庄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 【打印】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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