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份庄河市养殖证续期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事项如有变动,需提前60天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期满后若继续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60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下列申请养殖证续期的申请材料,已经过庄河市海洋发展局审核,拟上报庄河市人民政府审批。现将拟报批有关情况公示。
公示有效期:10日。自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5日。若在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署实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职业、住址以书面形式报庄河市海洋发展局海洋经济室(庄河市新华路南段53号402室)。
联 系 人:张磊
联系电话:0411-89706289
庄河市海洋发展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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