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大连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12
各相关单位:
近日,大连市工信局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2023年认定及复核通过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积极参与复核。于3月27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将复核申请表一式四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送至庄河市人民政府307室。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庄河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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