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石城乡整体围海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16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石城乡整体围海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6日—3月27日(10个工作日),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向庄河市海洋发展局提交书面材料。
地址:庄河市海洋发展局421室(庄河市新华路南段53号);
联系电话:0411-89812131;联系人:海域海岛室。
项目公示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王玉增、苏明忠、苏东升、王开庆、王明生、于治秋、吕志才、刘桂俊、潘霞、姚永兵和赵军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3、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石城乡整体围海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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