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庄河市海域使用权审批管理意见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0-04-03
为进一步压缩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渔业复工复产,确保按期完成海域使用权续期、转让、继承、变更等审批事项,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庄河市海域使用权审批管理意见》做如下调整:
将第三部分审批流程中第三款、第4条的“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改为“提交市长办公会议审议”。
文件:《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庄河市海域使用权审批管理意见的通知》
http://dlzh.gov.cn/html/newsShow_14_0_4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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