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工程(建造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并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工程
建设规模: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
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栗子房镇陶屯,厂址濒临黄海,西南距庄河市直线距离约38公里,距大连市约180公里,北距沈阳市约230公里,东北距丹东市约92公里。
工程概况:庄河核电项目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一期工程拟建设2台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华龙一号”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单台机组建设周期为62个月,两台机组开工时间间隔10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核大唐庄河核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宫先生
联系电话:0411-62160308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海港大厦312
邮政编码:1164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如有对本信息公告以及本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表单模版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网络链接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可以通过填写意见表、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中核大唐庄河核电有限公司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11-62160308
咨询时间:8:30-17:30
邮箱:GONGQK@CNNP.COM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谢谢您的参与和合作!
中核大唐庄河核电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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